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点击次数:86 发布人:admin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性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巩固国有资产盘活成果,根据《2025年度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冀财资﹝2025﹞30号)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学校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各单位应坚持全面覆盖、分类盘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摸清资产底数,创新盘活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应盘尽盘,全面提升资产利用效率,为学校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 的物质保障。
(二)盘活范围。各单位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系统,对本单位存量资产逐项盘点、梳理、核实,重点是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等闲置低效资产,全面掌握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底数,确实做到账实相符。要依法合规进行资产盘活,不得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借机更新资产,造成资产浪费。
(三)盘活方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挖潜、调剂利用(无偿划转)、对外出租、转让(出售)、纳入公物仓等多种方式,逐项研究明确盘活目标、盘活措施和完成时限,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学校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对于校内无法有效盘活的闲置低效资产,学校将纳入河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盘活。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将资产盘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一)全面梳理摸底、分类制定盘活措施(2025年4月11日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梳理存量资产情况,进行资产盘点,在全面掌握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的基础上,对待盘活资产清单的资产,逐项研究制定资产盘活措施,明确盘活目标、实施路径、工作流程、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等,并填报《河北大学国有资产待盘活资产情况表》(附件1)、《河北大学待盘活资产明细表》(附件2)。
(二)有序开展盘活工作(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对照待盘活资产清单和制定的盘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盘活工作,在7月10日前向资产管理处反馈上半年已盘活情况并填报《河北大学国有资产已盘活情况表》(附件3)、《河北大学已盘活资产明细表》(附件4),11月10日前向资产管理处反馈全年已盘活情况并填报更新后的已盘活情况表及已盘活资产明细表。
三、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需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安排,提交Excel格式版本及PDF格式版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以“单位名称+资产盘活”命名发至电子邮箱hbuzcgl@163.com。
联系人:张天舒,电话:5079509、13931208105。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河北大学国有资产待盘活情况表》
2.《2025年度河北大学待盘活资产明细表》
3. 《2025年度河北大学国有资产已盘活情况表》
4. 《2025年度河北大学已盘活资产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